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、各功能区财政局(财审局)、市各有关单位:
现将江苏省财政厅《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<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>的通知》(苏财会[2017]83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通知
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.pdf
扬州市财政局
2017年12月18日
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的通知
苏财会〔2017〕83号
省委各部委、省各委办厅局、省各直属单位,各设区市和昆山、泰兴、沭阳县(市)财政局:

现将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>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7〕25 号,请登录财政部会计司网站http://kjs.mof.gov.cn/“政策发布”栏目下载)转发给你们。该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,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。
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厅。
江苏省财政厅
2017年12月14日